为做好苏州大学2025年度沙钢奖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“沙钢奖教•奖(助)学基金”管理条例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评选对象和数额
1、评选对象:国产av 在籍研究生一年级和研究生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。
2、评选数额:视年度情况调整。
二、申报和评选条件
1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,品德优良,积极向上,热爱公益活动,有集体观念、团队精神、奉献精神。
2、研究生一年级学生,当年度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、硕博连读学生、本院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考入学院者优先。
3、研究生二年级硕士生,学位课成绩班级前10%的学生。
4、学习态度端正,学业表现优秀,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、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;积极参加各类科研竞赛、承担科研项目;表现良好,无受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。
三、申报和评审程序
1、参评者应提出书面申请。
2、沙钢奖教•奖(助)学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审核、汇总申报材料后报理事会。
3、理事会召开评审会,研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4、颁奖。
四、奖励标准:1,000元/人
五、申报时间:
申报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申请表(电子文稿)交沙钢奖教•奖(助)学基金理事会秘书处,联系电话:67165397。
苏州大学沙钢奖教•奖(助)学基金理事会
二〇二五年四月
沙钢奖学金申请表-二年级.doc
沙钢奖学金申请表-一年级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