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安然同学(学号2113402042)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)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退学第30条以及《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(2019年修订)》(苏大教〔2019〕55号)第3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: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: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。
董安然同学在2025-2026春季学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,也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。学院多次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沟通未果,且在学院给你送达限期办理有关学籍手续的通知书后,仍未在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或履行休学手续,经研究决定拟给予你退学处理。
学院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7月7日先后通过电话、微信、QQ、邮寄信件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你送达拟退学通知,均未能有效送达。现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)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开展公告送达。
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。如有异议,请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陈述或申辩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冯老师,电话:0512-67165485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邮寄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苏州大学阳澄湖校区。
金属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
2026年7月23日
